各参与集体聘请法律顾问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与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及2014年4月20日“协会13家集体聘请法律顾问见面会会议纪要”,关于集体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费由参聘单位分担,其中,外派机构出资肆仟元/年,甲级机构出资叁仟元/年,乙级机构出资贰仟元/年的精神。请各参聘单位即日起,将分担费用及时缴到协会秘书处财务部。
账 户 名:彭仕钢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理工大支行
转账帐号:6217857600003078636
特此通知
湖北省船员服务协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