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信息资讯

权威发布丨《2017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

浏览次数:1472 发布日期:2018/06/27


中国海事 昨天

2017 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

 

当今的世界,是海洋的世界。航运业的发展,缩短了世界各经济体之间的距离,使得跨国贸易、环球贸易变得更加便捷,航海成为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和基础,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017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其中水路完成货运量66.78亿吨,比上年增长4.6%;完成客运量2.83亿人,比上年增长3.9%。全年外贸货物吞吐量40亿吨,比上年增长5.7%,全年集装箱 吞吐量2.37亿标准箱,比上年增长8.3%。船员作为航运业的直接从业者,一直是航运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交通运输部始终重视我国船员队伍的建设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提升船员综合素质,全力维护船员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关心和关爱船员的良好发展环境。《2017 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白皮书介绍中国船员队伍现状,阐述2017 年船员发展政策和措施,为社会各界广泛了解船员队伍的发展提供参考。

 

  述

 

2017 年,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一系列创新举措,优化船员服务市场体系,完善船员公共服务体系,改善船员职业发展环境。 

 

发展船员队伍

截至 2017 年底,全国注册船员总数 1,483,247 人,同比增长 6.7%,船员数量充足,位居全球第 一。2017 年外派海员 13.9 万人次,同比下降 2.7%,外派规模居全球第二。2017 年,具有在船任职资历的持有适任证书海船船员人数 30 万人,在船船员队伍保持稳定。 

 

提高船员适任能力

持续有效履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 公约》),创新船员考试发证模式,初步形成适应海船船员考试培训和发证模式改革要求的法规体系;建立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校企结合办学 “实船一站式”船上培训和实操考试模式;加快船员评估示范中心建设;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学进航运公司、进培训机 构的 “双进”活动,船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得到同步提升。 

 

推进船员管理改革

取消从事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行政审批,调整海员外派机构备用金缴纳方式,依规清退海员外派备用金,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修订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持续推进服务船员“口袋工程”建设工作,便利船员办理业务。 

 

服务国家战略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 “中国—东盟海事培训与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支持自贸区内涉外资企业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江海联运,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发布《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和《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 

 

完善海员权益保障机制

推进《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 履约工作,完善相关保障海员体面劳动的配套规定和制度, 推动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内化立法进程。召开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会议,继续发挥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 

 

营造船员发展环境

推动船员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船长和“最美海员”评选活动。发布《2016 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举办第七个“6·25 世界海员日”庆祝活动和第四届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活动,交通运输部部长致信关心慰问全国海员,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海员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

在国际海事组织(IMO)会议期间首次介绍利用事故经验教训加强海员培训的中国经验。分别与约旦、丹麦等海事主管机关签署《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与24个国家(地区)签署互认或单边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协议。

upload/2017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