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修改“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的
调 查 报 告
(讨论稿)
《长江海事局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为辖区船员服务机构构建了行业诚信指标体系和考核依据,是对船员服务机构管理的的一次深化,有力地推动了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提升了辖区船员服务行业的整体信誉,得到了交通部海事局和长江海事局的肯定,在全国船员服务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为进一步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可行性,推进辖区诚信建设持续深入地发展。2019年2月,本会召开“诚信评价专家组座谈会”,会议对2017-2018年开展的长江海事局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在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办法》的意见,为量化修改指标的取向,会后,协会秘书处向专家组成员发放了“关于建立长江海事局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体系的调查问卷”,以下简称《问卷》,进行专项调查,事后结合专家座谈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本调查报告,调查分析情况如下:
一、对调查问卷的情况分析
《问卷》发出12份,收回有效表11份,该调查问卷设计了诚信管理方面相关指标,为便于分析,我们将专家认可度达到70%-100%为一层级,达到50%-69%为二层级,49%以下为三层级进行分类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船员服务机构诚信评价体系的指标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1、诚信经营记录、内部诚信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服务行为、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基本素质等指标均为一层级;
2、企业财务状况指标为二层级。
该项7个指标中,涉及诚信行为的4个指标,如“诚信经营记录”、“内部诚信管理”,得到100%认可,企业服务行为得到90.9%,社会责任的履行得到81.8的%认可,说明专家在诚信评价中更注重诚信行为的考核,凸显专家在调整 “诚信能力”和“诚信行为”的分值取向上,向“诚信行为”倾斜的意愿。也有建议对诚信管理和企业管理有特色、有成效的单位加分。
(二)关于在“企业基本素质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方面
1、“管理人员素质”和“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认可度为一层级;
2、依法工商注册、五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依法纳税为二层级;
3、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业务增长率为三层级;
建议相应调低“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业务增长率”等指标的分值。
(三)在“企业财务状况”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中
1、债务风险状况、流动资金状况为二层级。
2、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经济增长状况为三层级;
建议将处于第三层级的三项指标分值相应调低。
(四)在“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中
1、安全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一层级;
2、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经营管理创新、信息化管理、法律事务能力为二层级;
3、重大事项管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认证、战略管理为三层级;
建议相应调低对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战略管理等指标的分值。
(五)关于在“企业服务行为”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中
1、本项19项指标均为一层级,得到专家的高度认可。
(六)关于在“诚信经营记录”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中
1、在有关行政部门是否有行政处理记录、违法违规记录为一层级;
2、有一位专家提出增设举报的整治违规行为得到确认的内容。
(七)关于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中
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为一层级;
2、吸纳就业、工资福利 、资源节约、上缴税收为二层级;
3、和谐社会建设为三层级;
(八)关于在“内部诚信管理”方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中
该方面内部诚信制度建设、诚信教育培训两项指标为一层级,意见高度一致,100%认可。
(九)您认为以下哪些行为应直接列为“不诚信企业”。
本项除(申办材料年退回率超过20%为三层级)外,其他9项指标为一层级,绝大多数指标均得到专家认可。
(十)关于实施船员服务构诚信评价的机构应该是:
1、由海事主管部门、船员服务协会及企业专家组成的小组为一层级;
2、其他指标为三层级;
据此可见,经海事主管部门授权,由船员服务协会及企业专家组成的小组并结合海事主管部门日常掌握的情况对船员服务构进行诚信评价这种方式得到认可。
(十一)关于诚信评价信息应由谁公布
1、由“海事主管机关公布”为一层级;
2、由“船员服务协会”为三层级;
从以上选择可以看出,专家主张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公布觉得更权威,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移,诚信评价工作已经由海事局决定转交协会主办,谁主办,谁公布,是程序使然。
(十二)关于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应公示企业下列哪些诚信信息:
1、对企业诚信状况的认定结果、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为一层级;
2、企业在海事主管机关注册登记信息为二层级;
3、其他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为三层级;
(十三)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
1、3年为二层级;
2、5年、1年为三层级;
专家认为,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以3年为要。
(十四)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方式应为:
1、现场审核与企业自查相结合为一层级;
2、现场审核、企业自查单项方式为三层级;
可以看到,目前采取的对现场审核与企业自查相结合这种方式得到专家充分认可。
(十五)关于服务机构诚信评价频率应为:
本项所有指标均为三层级;认为五年一次的占45.4%,三年一次的占36.3%,二年一次的占18%,可以认为,对五年一次的频率占优。
(十六)关于对诚信评价优的企业应开通哪些“绿色通道”方面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资质证书免年审、简化办事手续为一层级;
2、优先宣传推介为二层级;
(十七)您认为对诚信评价差的企业应给予哪些形式的处罚?
1、行业内通报批评为一层级;
2、警告、取消资质 、行业内公谴责、列入黑名单为三层级。
二、关于修改“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的建议
综合协会诚信评价专家组对2年来辖区诚信评价工作“回头看”的讨论意见和此次对《办法》问卷调研分析的情况,对修改完善《办法》提出以下建议:
提高“诚信行为”的权重
根据长江海事局船员处负责人的建议和“调查问卷”中专家表达的意见,我们建议将诚信评价指标“A2”诚信行为的权重系数由0.38调整为0.48,“A1”诚信能力的权重系数由0.62调整为0.52。
(二)调整部分三级指标的分值
根据专家对各项指标的认可度,结合实际对相应的三级指标分值进行调整。提高认可度高的分值,调低认可度低的分值。其中,调高分值的三级指标有…………,调低分值的三级指标有……。
(三)对原乙级海船服务机构和内河船员服务机构的评价指标的调整原则上仍按专家组2018年评价时商议的意见执行。
(四)对企业行政处罚的公示期限为三年。
(五)开展诚信评价的周期为5年一评。评为AA级的服务机构有效期为5年。评为A级以下的企业3年后可以申报再评。未参评的企业可在自评分达到B级以上时,提出申请,协会将每年组织对其评价。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先将调查报告(讨论稿)向诚信管理专家组通报,后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讨论《办法》的修改和调整方案。
(二)召开协会理事会,听取调查研究情况汇报,研究决定调整方案和实施办法,邀请长江海事局部门负责人到会指导。
(三)根据理事会决定,起草并发布《长江海事局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今年,对部分已参评单位外派和甲级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巩固评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