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在上海自贸区内的实施作出调整。
来源:航运界